購買新能源車時,建議考慮以下險種:交強險、車損險、第三者責任險、涉水險、自燃損失險和盜搶險。交強險和車損險是基本險種,其余為附加險,可根據(jù)車輛使用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購買。
本文目錄導讀:
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,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購買新能源車,新能源車在保險方面的選擇也成為了許多車主的困惑,我們就來為大家詳細解析新能源車應該購買哪些險種,確保您的愛車得到全面保障。
交強險
交強險,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,是所有機動車必須購買的保險,新能源車也不例外,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包括:
1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不含港、澳、臺地區(qū))發(fā)生的交通事故;
2、被保險機動車發(fā)生意外事故,造成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、財產(chǎn)損失的。
購買交強險是法律規(guī)定的義務,如果發(fā)生事故,交強險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車損險
車損險是針對被保險機動車本身的損失而設立的險種,新能源車購買車損險后,在保險期間內,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直接損失,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:
1、碰撞、傾覆;
2、火災、爆炸;
3、暴風、龍卷風;
4、雷擊、暴雨、洪水、海嘯、地陷、冰陷、崖崩、雪崩、雹災、泥石流;
5、穿越鐵路、公路時發(fā)生意外;
6、發(fā)生碰撞事故后,被保險機動車無法移動,被盜竊、搶劫、搶奪,經(jīng)公安機關立案證實,被保險人遭受的損失;
7、發(fā)生保險事故時,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遭受的損失;
8、發(fā)生保險事故時,被保險人支付的合理施救費用。
新能源車購買車損險后,在保險期間內,如果發(fā)生上述原因導致的車輛損失,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。
第三者責任險
第三者責任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,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(fā)生意外事故,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(chǎn)損失,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,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險種。
新能源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后,在保險期間內,如果發(fā)生事故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(chǎn)損失,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。
不計免賠特約險
不計免賠特約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,因保險事故發(fā)生,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,但被保險人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保險事故的,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的,不計免賠特約險可以為被保險人承擔這部分賠償責任。
購買不計免賠特約險后,即使是因為被保險人故意或過失造成的事故,保險公司也會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。
自燃損失險
新能源車由于電池等電氣設備較多,存在一定的自燃風險,自燃損失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,被保險機動車因下列原因發(fā)生自燃,造成被保險機動車損失,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:
1、電氣線路、線路絕緣材料、電器設備的過載、短路、漏電、自身發(fā)熱等原因;
2、汽油、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泄漏、燃燒等原因。
購買自燃損失險后,在保險期間內,如果新能源車發(fā)生自燃,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。
涉水險
涉水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,被保險機動車因下列原因造成損失,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:
1、被保險機動車在水中行駛、涉水時發(fā)生故障,導致發(fā)動機損壞;
2、被保險機動車在水中行駛、涉水時,因車輛進水造成電氣設備、線路等損失。
購買涉水險后,在保險期間內,如果新能源車發(fā)生涉水事故,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。
新能源車購買保險時,車主應根據(jù)自身需求選擇合適的險種,以上六種險種是新能源車車主必備的保險,能夠為車主的愛車提供全面的保障,在購買保險時,車主還需注意閱讀保險條款,了解保險責任和免賠條款,以確保在發(fā)生事故時能夠得到合理的賠償,定期檢查車輛,避免發(fā)生意外事故,也是保障車輛安全的重要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