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李某沒有上訴的事實看,他似乎也接受了“張某真出票他就不會中獎”的推定,否則以24萬元來彌補400萬元的巨大遺憾明顯不夠。很多人猜測,這個結(jié)果,張某也會欣然接受。他之前等于對賭李某中不了大獎,不料遇到這等中獎概率,一審判決后,他巴不得第一時間賠償24萬平息此事,以免讓人看出他個人甚至同行間拿不上臺面的手法。
網(wǎng)友惡猜彩票背后見不得光的暗箱操作,其聲勢是如此之大,本來應(yīng)該是中國福利彩票主管部門出面“辟謠”的,但福彩主管部門至今保持了曖昧的沉默,并沒有高調(diào)駁斥網(wǎng)友的推斷,宣揚福彩的透明銷售以正視聽,這確實耐人尋味。惡猜福利彩票銷售存在坑騙邏輯,相關(guān)部門為何還能坐得穩(wěn)?
張家港法院還一本正經(jīng)地以案說法,規(guī)勸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要保持道德標準,哪怕是無償受托,也要履行合同義務(wù)。并且,法院也責備李某沒有盡到提醒張某的責任,也算是自身有過錯。這樣的普法是不是有點跑題了?忘打彩票是不是張某一以貫之的行為,法院如果能調(diào)查清楚這一點,恐怕比什么普法都要有意義。
所以,按照惡猜彩票銷售的網(wǎng)友邏輯,買彩票的李某確實贏了,相當于中了個不大不小的獎。而張某看似賠了24萬元,但保住了他可能泄露的天機,他還可以繼續(xù)玩下去,只要加強履行合同委托的“自覺性”即可。這是一道腦筋急轉(zhuǎn)彎的送分題:理論上喪失400萬大獎的人沒輸,真金白銀賠償24萬的人也沒輸,那到底誰贏了?